昨天正當我開心有人在我 Pixnet 留言版留言的同時,才發現原來我被瑄瑄點名了啦。點名參加怪癖串連活動。我很認真的想了一晚,結果想不到幾個也,可能我把自己的怪癖都當成正常的行為了吧。
[遊戲規則]
1. 發表自己的五個怪癖
2. 點名五個人接力下去
註:被被點到的人,需在自己的blog註明(並附上連結)是從哪一個blogger那裡傳來的題目。
我的怪癖:
1. 吃東西絕對無法一口食物一口飲料
堅持食物要有食物自己的味道。討厭食物沒吃完配飲料,讓東西在口中變軟軟的感覺。
2. 吃東西時手上一定要有衛生紙才有安全感
因為無法忍受油膩或有食物在嘴邊的感覺,一定要馬上擦掉。
3. 工作前一定要先把眾好友們的部落格先尋視一遍
因為個人好奇心太重,實在想趕快知道大家有沒有發什麼什麼事,或是有沒有發表什麼新文章。 導致現在上班前沒有看過一遍,無法專心工作呀。
4. 無法忍受指甲有不平滑
不小心被我感覺到指甲有刺刺不平滑時,就會全身不自在,一心只能快點找到指甲刀,但是通常指甲刀都不在身邊, 有剪刀的話就會將就用,再沒有會忍不住想用咬的。
5. 認識的人身上有香味就會忍不住靠過去
因為喜歡聞香香的味道,所以只要比較熟的朋友身上有香味,就一定要靠近的聞。洗手時如果有香皂就一定要用,因為喜歡手香香的。
[點名]
1. 胡亂謅副刊小滑頭
2. LEG 易俊同學
3. 美麗維尼
4. 久沒見面同學瑞惠
5. 珮珊學妹
不好意思了各位,我發現我的部落格朋友真的不多呀 : ( 就請你們加油囉!!